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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同居协议:同居伴侣需要了解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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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同居协议:同居伴侣需要了解的要点

同居协议是两个未婚而共同生活或计划共同生活的人之间的书面合同。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以类似婚姻关系共同生活满两年的伴侣,在财产分割方面通常被视为已婚配偶,而许多人直到分手时才意识到这一点。本指南介绍谁算配偶、财产如何分配、同居协议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形式要求、法院何时可以撤销协议,以及安大略省的规则有何不同。

最后更新: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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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视频: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同居协议解读

这段简短的讲解视频介绍了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谁被视为配偶、财产如何分配、怎样让协议更有效力、协议不能预先决定哪些子女事项,以及安大略省有何不同。视频为英语。

什么是同居协议?

同居协议规定一旦关系结束,财产、债务以及在某些情况下的配偶抚养费将如何处理。它让伴侣可以自行作出安排,而不必完全依赖法律的默认规则。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2011年《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家庭法》允许配偶就财产和债务的分割(第92条)以及配偶抚养费达成协议。在安大略省,1990年《安大略省家庭法》第53条明确允许正在同居或打算同居、且彼此未结婚的两个人,就同居期间、分居时或死亡时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果双方之后彼此结婚,安大略省的同居协议将被视为婚姻合同(第53条第2款)。

帕克斯律师事务所的家庭法与离婚团队协助客户起草和审阅同居协议、婚姻协议和分居协议。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谁算配偶?

根据《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家庭法》第3条第1款,已婚者,或与他人以类似婚姻关系连续共同生活至少两年者,即为配偶。在该法的大多数其他部分,双方育有子女也可构成配偶,但不适用于财产分割(第5部分)和养老金分割(第6部分)。

这意味着,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未婚伴侣只要以类似婚姻关系共同生活满两年,即使从未签署任何文件,在财产分割方面通常也被视为已婚配偶。根据第3条第3款,关系的开始日期为双方开始以类似婚姻关系共同生活之日与结婚之日中较早的一个。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财产分配

  • 平均分配是起点。根据第81条,除非协议或法院命令另有规定,分居时每位配偶对全部家庭财产享有不可分割的一半权益,并对家庭债务承担同等责任。
  • 家庭财产。第84条一般涵盖任一配偶在分居之日拥有的财产。
  • 除外财产。第85条列出了除外财产,例如关系开始前已拥有的财产、继承所得以及第三方赠与。
  • 增值部分。除外财产在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属于家庭财产(第84条第2款第7项)。
  • 举证责任。主张某项财产为除外财产的一方配偶必须加以证明(第85条第2款)。

同居协议可以改变这些默认规则。例如,伴侣可以约定,一方在同居前已拥有的房屋(包括其增值)仍归该方所有。第92条允许配偶约定平均或不平均地分割财产或债务,并约定将某些财产或债务纳入或排除。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协议的形式要求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家庭法》第93条适用于由双方配偶签署、且每个签名至少有一名他人见证的关于财产和债务的书面协议。同一人可以见证两个签名。

根据第93条第6款,如在所有情况下均属适当,法院也可以将这些规则适用于未经见证的书面协议。即便如此,最稳妥的做法仍是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双方签署,并让每个签名都有人见证。

法院何时可以撤销协议?

已签署的协议并不总是最终的。根据第93条第3款,如果在订立协议时存在下列情形,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可以撤销或以命令取代财产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 一方配偶未披露重大财产或债务,或与谈判相关的其他信息;
  • 一方配偶不当利用另一方的弱势,包括其无知、需要或困境;
  • 一方配偶不理解协议的性质或后果;或
  • 存在根据普通法会使合同全部或部分可撤销的其他情形。

根据第93条第5款,即使上述问题均不存在,如果考虑到协议订立后经过的时间、配偶追求确定性的意图以及双方对协议条款的依赖程度,协议显著不公平,法院仍可介入。

第164条对配偶抚养费协议规定了类似规则,包括未披露收入的情形,其显著不公平标准还会考虑各方配偶情况的变化以及该法关于配偶抚养费的目标。

子女:协议不能事先决定的事项

有关子女抚育的安排必须仅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依据(第37条)。根据第44条,关于抚育安排的协议只有在分居后或分居即将发生时订立才具有约束力。根据第148条,如果法院依据《子女抚养费指南》会作出不同的命令,可以撤销或取代子女抚养费条款。

实际上,同居协议无法在伴侣分居前预先确定抚育时间或子女抚养费。这些问题将根据子女届时的需要来决定。

分居后的期限

根据《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家庭法》第198条第2款,未婚配偶一般须在分居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财产或家庭债务、分割养老金或获得配偶抚养费。申请撤销协议另有两年期限,自配偶发现或理应发现申请理由之时起算。这些期限在某些家庭纠纷解决程序进行期间可能暂停计算,因此请尽早寻求法律意见。

安大略省有何不同?

安大略省的规则在几个重要方面有所不同:

  • 财产。就财产均等化而言,“配偶”一般指已婚人士(《安大略省家庭法》第1条第1款)。未婚伴侣不参与法定的财产均等化制度。
  • 抚养费。就抚养费而言,第29条还包括连续同居至少三年的未婚人士,或处于具有一定稳定性的关系中并共同育有子女的父母。
  • 形式要求。根据第55条第1款,家庭合同除非以书面形式订立、经双方签署并有人见证,否则不可执行。
  • 子女。根据第53条第1款第3项,同居协议可以涉及指导子女教育和道德培养的权利,但不能涉及决策责任或抚育时间。
  • 撤销。根据第56条第4款,如果一方未披露重大资产、债务或其他负债,或一方不理解合同的性质或后果,或根据合同法的其他规定,法院可以撤销家庭合同或其中的条款。

在勒万诉勒万案(2008年安大略省上诉法院第388号判决)中,安大略省上诉法院解释说,这是一个酌情决定的两步分析:法院首先判断第56条第4款规定的理由是否成立,然后判断撤销合同是否适当。帕克斯律师专业公司在多伦多办公室为安大略省客户提供协助。

法院关于公平与信息披露的观点

分步指南:订立更稳妥的协议

  1. 坦诚讨论各自的目标,例如保护同居前已拥有的房屋、企业或未来的继承财产。
  2. 相互全面披露财务信息,包括收入、财产、债务和养老金。
  3. 双方应分别向不同的律师寻求独立法律意见。
  4. 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签署,并让每个签名都有人见证。
  5. 当生活发生变化时,例如购房、生育子女或结婚,应审阅并更新协议。

应避免的常见错误

  • 使用不符合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或安大略省法律的模板。
  • 隐瞒或遗漏资产或债务。
  • 在即将同居或婚礼前夕在压力下签署。
  • 一方在没有独立法律意见的情况下签署。
  • 试图事先决定子女抚育或子女抚养费。
  • 在重大生活变化后从未更新协议。

如果您已经分居,分居协议可能是更合适的文件。调解和协商可以帮助您在不上法院的情况下达成协议。

何时应咨询律师?

请在同居前或同居后不久、共同购买房产前、签署任何协议前,以及分居后尽快寻求法律意见。帕克斯律师事务所通过其北温哥华办公室,为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客户提供同居协议、婚姻协议和分居协议方面的协助。您也可以阅读有关婚前协议和婚姻协议以及离婚与分居的内容。

要点总结

  •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以类似婚姻关系共同生活满两年的未婚伴侣,在财产分割方面通常被视为已婚配偶。
  • 同居协议让您可以自行安排财产、债务和抚养费事宜。
  • 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由双方签署并有人见证。
  • 全面披露财务信息并获得独立法律意见,有助于保护协议。
  • 在某些情况下,包括显著不公平时,法院仍可撤销协议。
  • 子女抚育和子女抚养费条款始终可以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重新审查。
  • 安大略省在财产、抚养费和形式要求方面的规则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不同。

常见问题

什么是同居协议?

它是两个未婚而共同生活或计划共同生活的人之间的书面合同,规定一旦关系结束,财产、债务以及在某些情况下的配偶抚养费将如何处理。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未婚伴侣是否像已婚夫妇一样分割财产?

如果双方以类似婚姻关系连续共同生活至少两年,一般是的。根据《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家庭法》第3条,他们在财产分割方面属于配偶。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育有子女是否使我们在财产分割方面成为配偶?

不会。育有子女可使人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家庭法》的其他部分成为配偶,但财产分割和养老金分割仍需满足两年期限。

同居协议可以保护哪些财产?

伴侣可以约定如何处理同居前已拥有的房屋、企业或未来的继承财产及其增值,否则这些财产一般会作为家庭财产分割。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同居协议必须有人见证吗?

第93条适用于每个签名至少有一名他人见证的书面协议。法院在某些情况下也可将其适用于未经见证的书面协议,但有人见证是更稳妥的做法。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院可以撤销同居协议吗?

可以。根据第93条,如存在未披露信息、不当利用、不理解协议或显著不公平等问题,法院可以撤销或取代财产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我们能在同居协议中约定抚育时间或子女抚养费吗?

不能事先作出有约束力的约定。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抚育安排协议只有在分居后或分居前后订立才有约束力,子女抚养费条款可根据第148条被撤销。

我们各自都需要律师吗?

强烈建议这样做。在哈特肖恩案(2004年加拿大最高法院第22号判决)中,加拿大最高法院将独立法律意见描述为确保知情决定的重要手段。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分居后,我有多长时间提出申请?

根据第198条,未婚配偶一般须在分居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分割财产或家庭债务、分割养老金或获得配偶抚养费的申请。

安大略省的同居协议有什么不同?

有。安大略省的未婚伴侣在财产均等化方面不属于配偶,抚养费标准一般为同居三年,或育有子女且关系具有一定稳定性。

如果我们结婚,安大略省的同居协议会怎样?

根据《安大略省家庭法》第53条第2款,它将被视为婚姻合同。

以后可以修改同居协议吗?

可以。您可以修订协议,并应在重大生活变化后重新审阅。任何修订也应以书面形式订立、签署并有人见证。

预约咨询

如果您准备同居、已经同居或正在分居,帕克斯律师事务所可以与您一起审视您的情况。

  •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北温哥华办公室):预约咨询 — 北温哥华朗斯代尔大道1433号215室 — +1-604-767-9529
  • 安大略省(多伦多办公室,帕克斯律师专业公司):预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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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仅为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本文反映截至上述日期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家庭法》、《安大略省家庭法》和联邦《离婚法》。法律可能变化,每个人的情况都不相同。阅读本文并不建立律师与客户关系。在采取行动之前,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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