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与难民法

加拿大可入境性听证:移民庭听证会上会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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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可入境性听证:移民庭听证会上会发生什么

可入境性听证是在加拿大移民与难民委员会移民庭举行的听证。听证会决定身在加拿大的永久居民或外国人是否根据《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属于不可入境人士;如果是,是否应当作出遣返令。本指南介绍案件如何被移交至移民庭、最常见的理由、听证的规则与期限、移民庭可以作出的决定,以及提出上诉或司法审查的短暂期限。

最后更新: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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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可入境性听证?

加拿大移民与难民委员会设有四个分庭,其中移民庭负责可入境性听证。在听证中,移民庭成员会判断当事人是否属于《移民与难民保护法》所规定的“不可入境”人士。如果当事人被认定为不可入境,移民庭可以作出遣返令。

听证是正式程序,但不是刑事审判。该法第162条第2款规定,各分庭应在情况以及公平和自然公正原则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非正式、迅速地处理案件。帕克斯律师事务所的移民庭可入境性听证及羁押审查页面介绍了本所在这一阶段可以提供的协助。

案件如何被移交至移民庭?

可入境性听证始于一份报告。根据该法第44条第1款,官员如认为身在加拿大的永久居民或外国人属于不可入境人士,可以撰写载明相关事实的报告并提交部长。

根据第44条第2款,部长如认为报告有充分依据,可以将其移交移民庭举行可入境性听证。“可以”一词很重要:撰写报告和移交都不是自动的。有些案件根本不会被移交。例如,仅因未履行居住义务而不可入境的永久居民,由部长直接处理;《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第228条列出了报告不予移交、可在无听证情况下作出遣返令的外国人案件。

哪些人可能受影响?理由有哪些?

可入境性听证可能涉及身在加拿大的永久居民,以及访客、学生和工人等外国人。最常见的理由包括:

  • 严重犯罪(第36条第1款)。包括在加拿大因最高可判处至少10年监禁的罪行被定罪,或在加拿大被定罪并被判处超过六个月的监禁。也可能基于在加拿大境外的某些定罪或行为。
  • 犯罪(第36条第2款)。适用于外国人,例如在加拿大因可公诉罪行被定罪,或因两项并非源于同一事件的罪行被定罪。
  • 虚假陈述(第40条)。指直接或间接地就相关事项作出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从而导致或可能导致该法执行出错。根据第40条第2款,因虚假陈述被认定不可入境的人一般在五年内仍属不可入境。
  • 违反法律(第41条)。对外国人而言,包括违反该法的规定,例如逾期居留;对永久居民而言,包括居住义务和某些条件。

第36条第3款对犯罪理由设定了重要限制。既可简易起诉也可公诉的罪行,即使以简易方式起诉,也视为可公诉罪行。已获记录暂停且未被撤销的定罪,或最终无罪判决,不得作为依据。依据青少年刑事司法法律处理的罪行也被排除。其他理由如国家安全、侵犯人权或国际法、有组织犯罪(第34条至第37条)较少见,但同样可能导致听证。

证明标准:“有合理理由相信”

就第34条至第37条的理由而言,该法第33条规定,构成不可入境的事实包括“有合理理由相信”已经发生、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事实。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穆格塞拉诉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长)案(2005年加拿大最高法院第40号判决)第114段中解释,该标准要求的不仅是单纯怀疑,但低于民事案件中的盖然性权衡标准。当相信具有基于有说服力且可信信息的客观依据时,即存在合理理由。法院还在第116段指出,该标准只适用于事实问题,而不适用于法律标准本身。

有一个重要例外:如指称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境外实施了构成严重犯罪的行为,第36条第3款要求按照盖然性权衡标准作出判断。

听证如何进行:代理人、口译、文件与保密

  • 听证程序。根据该法第173条,移民庭在可行时必须举行听证,通知部长和当事人,并不得拖延审理。移民庭不受法律或技术性证据规则约束,可以依据其认为在该情况下可信或可靠的证据作出决定。
  • 代理人。根据第167条第1款,当事人可自费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根据第167条第2款,对于未满18岁或无法理解程序性质的人,分庭必须指定代理人。
  • 公开或不公开。根据第166条,程序原则上公开进行,但分庭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保护保密性。如当事人有尚在处理中的难民申请、难民上诉或保护申请,移民庭的程序原则上必须不公开进行。
  • 口译。根据《移民庭规则》第17条,需要口译的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移民庭,并注明语言或方言。在大多数情况下,通知必须在听证前至少五天送达。
  • 文件。根据第26条,希望在听证中使用文件的一方,必须向对方和移民庭提供副本。在大多数情况下,副本必须在听证前至少五天送达。
  • 更改日期。根据第43条,一方可以申请更改听证日期或时间,但除非移民庭批准申请,否则仍须按原定日期出席。

移民庭可以作出哪些决定?

根据该法第45条,可入境性听证结束时,移民庭必须作出以下决定之一:

  • 承认当事人进入加拿大的权利,例如作为加拿大公民、注册原住民或永久居民;
  • 向符合该法要求的外国人授予永久居民或临时居民身份;
  • 附条件或不附条件地准许当事人入境以接受进一步审查;或
  • 作出相应的遣返令。

《条例》第229条规定适用哪种遣返令:离境令、排除令或驱逐令。具体类型取决于不可入境的理由和当事人的经历。

分步准备指南

  1. 仔细阅读报告和听证通知,记下日期和时间。
  2. 尽早寻求法律意见。案件结果往往取决于所指称的具体理由和法律条文的确切措辞。
  3. 收集法院记录、量刑文件、移民文件以及与指称有关的其他证据。
  4. 如需口译,请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移民庭。
  5. 按期把您打算依赖的文件送交部长一方的代理人和移民庭。
  6. 出席听证,做好作证和陈述意见的准备。

应避免的常见错误

  • 以为轻微或久远的定罪无关紧要。可以两种方式起诉的罪行,即使以简易方式起诉,也视为可公诉罪行。
  • 缺席听证。仅仅申请改期并不足够。根据第43条,除非移民庭批准申请,否则您必须出席。
  • 迟交文件或忘记申请口译。大多数情况下适用五天规则。
  • 误解虚假陈述。隐瞒一项重要事实就可能足够,并不一定要有故意撒谎。

决定后的上诉与司法审查

向移民上诉庭上诉。根据该法第63条第3款,永久居民或受保护人士可以对可入境性听证中作出的遣返令提出上诉。根据第63条第2款,持有永久居民签证的外国人也可以上诉。第64条对某些理由取消了上诉权,包括在加拿大被判处至少六个月监禁的严重犯罪。详情请参阅帕克斯律师事务所的移民上诉庭上诉页面。

联邦法院司法审查。根据第72条,当事人可以向联邦法院申请许可并申请司法审查。如该法规定有上诉权,必须先行使上诉权。对于在加拿大境内发生的事项,申请必须在当事人收到决定通知或以其他方式得知决定后15天内提交并送达;在加拿大境外发生的事项,期限为60天。法官可因特殊理由延长期限。

帕克斯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联邦法院判决已在加拿大法律信息公开数据库中公布。每个案件情况不同,过去的结果并不保证将来的结果。

遣返令何时生效,以及能否返回加拿大

根据该法第49条,如没有上诉权,遣返令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如有上诉权但未上诉,自上诉期届满后次日起生效;如已上诉,自最终决定确认该命令之日起生效。根据第48条,命令生效且未被中止时即可执行。

根据第52条,遣返令已被执行的外国人,除非获得官员授权或属于其他规定情形,否则不得返回加拿大。

何时应咨询律师?

一旦得知存在不可入境报告或收到可入境性听证通知,就应尽快咨询。及早获得法律意见,有助于您了解所指称的理由、部长一方依赖的证据、需要准备的事项,以及日后是否可能提出上诉或司法审查。

要点总结

  • 可入境性听证决定您能否留在加拿大。
  • 案件始于官员的报告和部长的移交,两者都不是自动的。
  • 对于某些理由,证明标准低于民事案件。
  • 您可以委托代理人,并须按时申请口译和提交文件。
  • 上诉权取决于您的身份和理由,司法审查期限很短。

官方条文请参阅《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移民庭规则》以及加拿大移民与难民委员会网站。

常见问题

加拿大的可入境性听证是什么?

这是在加拿大移民与难民委员会移民庭举行的听证,用于决定身在加拿大的永久居民或外国人是否属于不可入境人士,以及是否应作出遣返令。

每一份不可入境报告都会导致听证吗?

不会。根据《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第44条,官员可以撰写报告,部长可以将其移交。有些案件,例如仅未履行居住义务的永久居民,由部长直接处理,无需听证。

“有合理理由相信”是什么意思?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穆格塞拉案(2005年加拿大最高法院第40号判决)中指出,该标准高于单纯怀疑、低于盖然性权衡,并须有基于有说服力且可信信息的客观依据。

轻微或久远的定罪也会导致听证吗?

有可能。可以两种方式起诉的罪行,即使以简易方式起诉,也视为可公诉罪行。已获记录暂停且未被撤销的定罪,或最终无罪判决,不得作为依据。

听证时可以有律师吗?

可以。根据该法第167条第1款,您可以自费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

移民庭会提供口译吗?

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注明语言或方言。根据《移民庭规则》第17条,大多数情况下申请须在听证前至少五天送达。

文件必须何时提交?

根据第26条,大多数情况下副本须在听证前至少五天送达对方和移民庭。

可入境性听证是公开的吗?

原则上公开,但有例外。如当事人有尚在处理中的难民申请、难民上诉或保护申请,听证原则上必须不公开。

可以申请更改听证日期吗?

可以,根据第43条提出申请。但除非移民庭批准,否则仍须按原定日期出席。

移民庭可以作出哪些决定?

根据第45条,移民庭可以承认入境权利、授予永久或临时居民身份、准许入境接受进一步审查,或作出相应的遣返令。

可以对听证作出的遣返令提出上诉吗?

永久居民、受保护人士和持有永久居民签证的外国人可以向移民上诉庭上诉,除非第64条取消了上诉权,例如在加拿大被判处至少六个月监禁的严重犯罪。

申请司法审查的期限是多久?

在加拿大境内发生的事项为得知决定后15天;在境外发生的事项为60天。须获得联邦法院许可,并须先行使任何上诉权。

被遣返后还能返回加拿大吗?

根据第52条,遣返令已被执行的外国人未经官员授权不得返回,除非属于其他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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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收到不可入境报告或可入境性听证通知,帕克斯律师事务所可以与您一起审查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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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仅为一般信息,并非法律意见。本文依据截至上述日期的《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其条例及《移民庭规则》撰写。规则可能变化,每个人的情况也不同。阅读本文并不构成律师与客户关系。在采取行动之前,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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