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理解,与警方的任何接触都可能令人紧张,尤其是当您被警员拘留或逮捕时。在这种情况下,您必须了解自己的权利。本文将介绍:
-被逮捕(arrest)意味着什么;
-被拘留(detention)意味着什么;
-当您被逮捕或拘留时该怎么做;以及
-在您被逮捕或拘留之后该怎么做。
拘留是一个复杂的法律概念,通常在发生时您并不能意识到自己已被拘留。
简而言之,当您被迫留在某处并与警方互动,即使您并不愿意这样做时,您就已经被拘留了。
拘留可以是身体上的,即您被以强制力阻止离开;也可以是心理上的,即警方利用其权威阻止您离开。
拘留可能发生在与警方接触的任何阶段,而您甚至可能并未意识到自己已被拘留。
如果警方要逮捕您,他们必须告知您他们正在对您实施逮捕。
他们还必须为您做到以下几点:
✓ 告知您他们逮捕您所依据的具体罪名;
✓ 向您宣读您在《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下享有的权利;以及
✓ 为您提供与律师交谈的机会。
最后,被拘留或被逮捕并不要求必须给您戴上手铐——尽管在逮捕过程中通常会这样做。
最重要的是:在您被拘留或逮捕后,您没有义务与警方交谈。与警方交谈、回答他们的问题或试图解释情况,通常都是不明智的做法。
在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中,一项基本原则是:当您被警员拘留或逮捕时,您有权不与警方交谈。您可以行使这项权利,而无需担心自己看起来“有罪”。
这项权利贯穿整个刑事司法程序,包括其后可能发生的任何法庭程序。
如果您已被警方逮捕并获释,执行逮捕的警员很可能已向您提供了一些文件,要求您在特定日期出庭。
在您被逮捕并获释后,尽快联系刑事辩护律师非常重要,以便律师向您解释您的权利,并帮助您应对法庭程序。
刑事司法制度复杂、技术性强且令人备感压力。合格律师的协助可以帮助您比独自应对更快、更好地解决您的案件
不要与警方交谈,并联系律师。律师会告知您下一步该怎么做。
是的。不与警方交谈并不会让您显得有罪,而作出陈述或回答问题也不太可能对您的处境有所帮助。
如果您被逮捕,警方可能会在您承诺于特定日期出庭后决定将您释放,也可能决定将您送进监狱。如果您在被捕后被羁押,您有权接受法官聆讯以获得保释。如果控方(政府)同意释放,您也可能获释。在这一阶段由律师代表您非常重要。
保释阶段的结果对您案件成功的机会有很大影响。
在被逮捕后,您 立即享有以下权利:
1) 保持沉默的权利;
2) 与律师交谈的权利;
3) 如被羁押,出庭面见法官的权利;
4) 被告知您因何被逮捕的权利;以及
5) 被告知您所享有权利的权利。
他们会向您宣读您在《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下享有的权利。警察通常会照着上级提供的“宪章卡”(Charter card)宣读这些权利。
不可以。加拿大没有“第五修正案”。
但是,根据《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您确实享有保持沉默的权利,这与之在实质上是相同的权利。
不应该。在被逮捕后作出陈述或回答被问到的问题通常是不明智的。请咨询合格律师,以获取有关您具体案件的信息。
在建议提出指控之前,他们最多可以拘留您24小时。如果警方希望拘留您超过24小时,他们必须将您带到法官或治安法官(justice of the peace)面前。
如果法官或治安法官下令将您羁押,您可能会被拘留至您的审判或量刑日期。
在加拿大,不尊重警察或对警察爆粗口并不违法。但我们强烈建议不要这样做,因为已知当有人侮辱或不尊重警察时,警察可能会以“拒捕”或“妨碍司法公正”为由逮捕其本人和/或对其提出指控。
可以。在加拿大,您在被拘留或被逮捕期间都有权保持沉默。
拘留是指警方迫使您留在某一地点并继续与他们互动。逮捕则是一项法律程序,要求警方告知您他们正在对您实施逮捕。
不需要。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您才必须开门并允许警察进入:
1. 警方持有逮捕令;
2. 警方持有搜查令;以及
3. 您受法院命令约束,须回应警方并允许其进入。
不会。但警方会保留有关您被逮捕以及逮捕原因的记录。
不要与警方交谈。请尽快立即咨询律师。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警方无权对您提出刑事指控。检控方(Crown,即代表政府的律师)必须审阅警方提交给他们的报告(称为“致检控官报告”,report to Crown counsel),并认定提出刑事指控是适当的。
在他们决定提出刑事指控之后,将进行以下程序:
1. 首次出庭:您必须出庭并领取警方披露材料(police disclosure);
2. 审阅警方披露材料:您必须审阅警方披露材料,并决定下一步如何处理。
3. 作出决定:与检控方协商,决定是抗辩到底、作出有罪答辩,还是在庭外解决该事项。
4. 解决:通过审判或与检控方达成协议来了结此事。
在卑诗省如何与警方打交道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警方无权对您提出刑事指控。检控方(Crown,即代表政府的律师)必须审阅警方提交给他们的报告(称为“致检控官报告”,report to Crown counsel),并认定提出刑事指控是适当的。
在他们决定提出刑事指控之后,将进行以下程序:
1. 首次出庭:您必须出庭并领取警方披露材料(police disclosure);
2. 审阅警方披露材料:您必须审阅警方披露材料,并决定下一步如何处理。
3. 作出决定:与检控方协商,决定是抗辩到底、作出有罪答辩,还是在庭外解决该事项。
4. 解决:通过审判或与检控方达成协议来了结此事。
在卑诗省如何与警方打交道
对警方不礼貌绝不是明智之举。即使他们当时的行为不当,您也应保持尊重,以保护自己。任何不当行为都可以在法庭程序中处理。
在未咨询律师的情况下与警方交谈,往往是不明智的。您对警方所说的话,对您的案件可能弊大于利。
请保留警方交给您的所有文件,尤其是载有条件的文件或要求您出庭的文件,因为您的律师必须审阅这些文件才能为您提供建议。
Pax Law 的刑事辩护团队可以在您被逮捕后,协助您处理刑事司法程序中所有程序性和实体性的事务。
我们可以协助您的一些初步步骤包括:
在保释聆讯中代表您出庭;
代您出庭;
为您向警方索取信息、报告和陈述材料;
审阅针对您的证据,并就您的胜算向您提供意见;
代表您与政府方协商,以在庭外解决该事项;
就您案件中的法律问题向您提供法律意见;以及
向您说明可选择的各种方案,并协助您从中作出决定。
我们可以在整个法庭程序中代表您,直至并包括您案件的审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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