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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省物业转让税:税率与首次购房者豁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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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省物业转让税:税率与首次购房者豁免指南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卑诗省)购房时,通常在土地产权登记处登记过户时缴纳物业转让税。一般税率为:首200,000加元部分1%,至200万加元部分2%,超出部分3%;住宅价值超过300万加元的部分另加2%。符合条件的首次购房者,如房屋价值不超过835,000加元,可就最多500,000加元的价值免税;价值在860,000加元以内的可获部分豁免。

最后更新:2026年10月29日

视频:卑诗省物业转让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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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省物业转让税是什么?

物业转让税是卑诗省在土地所有权变更于土地产权登记处登记时征收的税项。大多数人在购买独立屋、公寓或联排别墅时会遇到这项税。该税由《卑诗省物业转让税法》(1996年修订法规第378章)(下称”该法”)及《物业转让税条例》(第74/88号条例)(下称”条例”)规定。

税额以登记日物业的公平市场价值为基础。在互不相关的双方之间的普通买卖中,公平市场价值通常就是成交价。

无论您在北岸、北温哥华、西温哥华还是大温哥华地区任何地方买房,物业转让税往往是首付之外最大的交割费用之一。最好在提出购房要约之前就估算好。

由谁缴纳?何时缴纳?

由买方缴纳。该法将买方称为”受让人”。根据该法第2(1)条,向土地产权登记处申请登记过户时,受让人必须缴税并提交物业转让税申报表,即使该交易完全免税也须申报。

实务中,您的律师或公证人会准备申报表,并在交割日与过户文件一并提交。税款从您的交割资金中支付,因此必须在交割日前列入预算。

物业转让税如何计算?

该法第3(1)条规定了类似所得税级距的累进税率。每一档税率只适用于落在该级距内的价值部分:

  • 公平市场价值首200,000加元部分:1%;
  • 超过200,000加元至2,000,000加元的部分:2%;
  • 超过2,000,000加元的部分:3%;
  • 价值超过3,000,000加元的住宅物业,超过3,000,000加元的部分另加2%(第3.01条)。

举例:公平市场价值为1,000,000加元的房屋,税额为200,000加元的1%(2,000加元)加上800,000加元的2%(16,000加元),合计18,000加元。此例未计入任何豁免。

首次购房者豁免

该法第4(1)条定义了”首次购房者”。在登记日,您必须:

  • 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 在登记前连续至少一年以卑诗省为主要居所,或在登记前六个纳税年度中至少有两年以卑诗省居民身份提交了省所得税申报表;
  • 从未在世界任何地方拥有过作为您主要居所的物业权益;以及
  • 从未获得过首次购房者豁免或退税。

物业本身也必须符合条件。根据第4(1)条,”合格价值”为835,000加元:

  • 公平市场价值不超过835,000加元的,全额豁免。
  • 价值在835,000至860,000加元之间的,豁免额逐步减少(第5(1.1)条)。
  • 价值达到或超过860,000加元的,不适用首次购房者豁免。

根据第5(1.01)条,豁免适用于物业价值与500,000加元两者中较低者。简单来说,就是免除首500,000加元价值部分的税款,最多可节省8,000加元。首次购房者购买800,000加元的房屋,超过500,000加元的部分仍需缴税。

92天内入住及居住一年的规定

根据该法第8条第(2)款第一项,您必须在登记后92天内将该房屋作为主要居所入住,并至少居住至登记日的一周年。

如果您不符合资格或未遵守这些条件,第9条一般要求您补缴已豁免的税款。如果唯一的问题是在一周年前搬离,补缴金额会按实际居住天数减少。第10条规定了买方去世,或根据书面分居协议或依《卑诗省家庭法》作出的法院命令转让房屋时的例外情形。

新建住宅豁免

该法第12.01条和第12.02条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购买的新建住宅另设豁免。申请此项豁免无需是首次购房者。

  • 合格价值为1,100,000加元。
  • 价值在1,100,000至1,150,000加元之间时豁免逐步减少。
  • 同样适用92天内入住及居住一年的规定(第12.05条)。
  • 补缴规定及例外见第12.07条和第12.08条。

外国买家附加税

根据该法第2.02条,如买方是”外国实体”(外国公民或外国公司)或”应税受托人”,且住宅物业位于指定地区,则须缴纳附加税。指定地区包括涵盖北温哥华的大温哥华区域局。条例第17.01条另将首府区域局、中奥肯那根区域局、菲沙河谷区域局和纳奈莫区域局列为指定地区。

条例第17.02条将税率定为应税金额的20%。该税是在一般物业转让税之外另行征收的。

分步指南:交割前应做什么

  1. 提出要约前先估算税款。将其与律师费、调整款项和搬家费用一并列入预算。
  2. 尽早确认资格。确认首次购房者或新建住宅规定是否可能适用于您。
  3. 向律师提供完整信息。告知您的公民或居留身份、在世界任何地方的过往房产拥有情况,以及您的入住计划。
  4. 核对申报表。通常由律师准备物业转让税申报表,并在交割日与过户文件一并提交。
  5. 按时入住。如已申请豁免,须在92天内入住并至少居住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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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错误

  • 以为首次购房者豁免可以免除价值超过500,000加元房屋的全部税款。事实并非如此。
  • 忘记即使多年前曾在加拿大境外拥有房屋,也可能导致不符合资格。
  • 未将税款列入预算,导致交割日资金不足。
  • 在一周年前将房屋出租或搬离。
  • 未披露某位买方或某信托的受益人是外国公民。

如有多人共同购买,请在决定产权持有方式之前,询问律师每位买方的身份会如何影响豁免。如交割后情况发生变化,请在搬离或出售前寻求建议。

罚款与利息

如买方就过往房产拥有情况或此前的豁免作出虚假或误导性声明,根据该法第12(1)条,除应缴税款外,还可处以与所申请豁免金额相等的罚款。根据第18(4)条,评定税款须在评税通知日起30天内缴纳,第18.1(1)条对未缴金额加收利息。

签署买卖合同前请咨询律师,尤其是在以下情况:

  • 您是首次购房者,且房价接近835,000加元;
  • 您目前或曾经在其他国家拥有房产;
  • 您与家人或其他共有人一起购买;
  • 您购买新建房屋或楼花;或
  • 任何一位买方不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帕克斯律师事务所在北温哥华朗斯代尔大道的办公室,为卑诗省各地的买卖双方提供房地产法律及住宅物业过户服务。

常见问题

卑诗省物业转让税由买方还是卖方缴纳?

根据《物业转让税法》第2(1)条,由买方(受让人)在登记过户时缴纳。

物业转让税何时缴纳?

在向土地产权登记处申请登记过户时缴纳,通常为交割日。

一百万加元的房屋要缴多少物业转让税?

在没有任何豁免的情况下为18,000加元:首200,000加元的1%加上其余800,000加元的2%。

卑诗省首次购房者的价值门槛是多少?

公平市场价值不超过835,000加元的房屋全额豁免,到860,000加元时豁免完全取消。

首次购房者豁免是否涵盖全部房价?

不是。豁免最多适用于500,000加元的价值,因此最多节省8,000加元。超过500,000加元的价值部分仍需缴税。

我曾在加拿大境外拥有房屋,还算首次购房者吗?

通常不算。该法要求您从未在卑诗省或其他地方拥有过作为主要居所的物业权益。

申请豁免必须是加拿大公民吗?

在登记日您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我需要多快入住?

须在登记后92天内入住,并至少居住至一周年。

如果不满一年就搬走会怎样?

您可能需要补缴部分或全部已豁免的税款。如果唯一的问题是提前搬离,补缴金额会按居住天数减少。

新建住宅有豁免吗?

有。公民和永久居民购买价值不超过1,100,000加元的新建住宅可能获得豁免,至1,150,000加元时豁免取消。

北温哥华是否适用外国买家附加税?

是的。北温哥华位于属于指定地区的大温哥华区域局内,税率为应税金额的20%。

如果交易完全免税,还需要提交申报表吗?

需要。第2(1)条规定无论交易是否免税都必须申报。

错误申请首次购房者豁免会被罚款吗?

会。虚假或误导性声明可能导致与所申请豁免金额相等的罚款,另加应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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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正在卑诗省买卖房屋,并希望了解物业转让税,帕克斯律师事务所可以与您一起审查您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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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一般信息,并非法律意见。本文及视频提供截至上述日期有关卑诗省物业转让税的一般信息。规则可能变化,每个人的情况也不同。阅读本文并不构成律师与客户关系。在采取行动之前,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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