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入境的救济

部长豁免与不予入境

如果法律以国家安全、侵犯人权或有组织犯罪为由认定您不得入境加拿大,移民庭和移民上诉庭通常无法为您提供帮助。此时可行的途径是由部长作出声明,确认您的入境不违背国家利益,因而您不属于不予入境人士。

什么是部长豁免

根据《移民及难民保护法》第42.1条,公共安全及应急准备部部长如确信某项豁免 不违背国家利益,可以声明基于特定理由的不予入境条款不适用于某外国公民。部长豁免属于酌情决定的例外措施,适用于根据第34条(国家安全)、第35条第1款第2项或第3项(侵犯人权或国际权利)以及第37条(有组织犯罪)被认定不予入境的人士,须通过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部长豁免程序申请。

哪些人可能需要部长豁免

  • 曾经是某组织成员,而决策者认为该组织从事恐怖主义、颠覆或暴力活动的人士,包括在某些国家服强制兵役或义务兵役,以及在政府机构任职的情况。
  • 与有组织犯罪认定中所涉组织有关联的人士。
  • 因上述理由被认定不予入境、目前身在境外并希望返回,或身在加拿大并希望留下的人士。

一份有力的申请应包含哪些内容

  • 详细且前后一致的个人陈述:您做了什么、何时、为何,以及如何结束。
  • 证明您不支持该组织的目标、未参与暴力或别无选择的证据,并附有文件和佐证陈述。
  • 证明您的存在不违背国家利益的证据:对加拿大的贡献、家庭、品格推荐信以及不存在任何风险。
  • 针对不予入境理由本身的法律论证,包括相关条款的适用范围,以免申请作出不必要的让步。

不予入境的其他选择

  • 刑事改过自新 和 视为已改过自新 :适用于根据第36条第3款第3项及《移民及难民保护条例》认定的犯罪事由。
  • 临时居民许可 (第24条):适用于有令人信服的理由需要入境或留下的情况。
  • 返回加拿大授权 :适用于已被发出遣返令的情况。
  • 对认定本身提出质疑:可在移民庭、 移民上诉庭 或通过 司法审查提出。
  • 答复 程序公正信,这往往是完全避免被作出不予入境认定的最佳时机。

常见问题

如果我的经历很有说服力,部长豁免是否一定获批?

不是。部长豁免属于酌情决定,以国家利益为评估标准。有充分文件支持的申请会提高获得有利评估的可能性,但我们无法保证任何结果。

我的移民申请仍在审理期间,可以提出申请吗?

处理顺序往往很重要。我们会就应先答复程序公正信、申请豁免,还是先对认定提出质疑向您提供意见。

你们能协助答复涉及服兵役或政府任职的程序公正信吗?

可以。我们会为涉及服兵役或政府任职问题的程序公正信准备答复,并就申请豁免还是提出质疑哪种途径更合适提供意见。我们无法保证任何结果。

如果我因犯罪被认定不予入境怎么办?

可能适用其他选择,例如改过自新或临时居民许可。我们会审查您的记录并推荐合适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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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认定不予入境,或收到了程序公正信?

请将信件或决定发送给我们。我们会审查不予入境的理由,并告诉您哪条途径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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