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法中的三種遣返令是:

  1. 離境令:如果簽發了離境令,該人必須在命令生效後 30 天內離開加拿大。 根據 CBSA 網站,您還必須在出境口岸向 CBSA 確認您的離境。 如果您離開加拿大並遵循這些程序,您將來可以返回加拿大,前提是您當時符合入境要求。 如果您在 30 天后離開加拿大或未向 CBSA 確認您的離開,您的離境令將自動成為驅逐令。 為了將來返回加拿大,您必須獲得 返回加拿大的授權 (弧)。
  2. 排除令:如果有人收到排除令,未經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的書面授權,他們在一年內不得返回加拿大。 但是,如果排除令是因虛假陳述而簽發的,則該期限將延長至兩年。
  3. 驅逐令:驅逐令永久禁止返回加拿大。 任何被加拿大驅逐出境的人都不得在未獲得返回加拿大授權 (ARC) 的情況下返回。

請注意,加拿大移民法可能會發生變化,因此明智的做法是 諮詢法律專業人士 或查找最新信息以獲取三種類型的 pf 移除命令的最新詳細信息。

請瀏覽 和平法則 今天公司!


0 個評論

發表評論

佔位符頭像

您的電子郵件地址將不會被發表。 必填字段標 *

本網站使用Akismet來減少垃圾郵件。 了解您的評論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