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刑事辯護律師 為所有類型的攻擊指控辯護,其中可能包括:“普通”攻擊、家庭攻擊、造成身體傷害的攻擊 (ACBH)、使用武器攻擊、性攻擊或嚴重攻擊。
警告:本頁信息旨在為讀者提供幫助,不能替代合格律師的法律建議。
突擊
“普通”或“簡單”攻擊是《刑法》第 266 條下罪行的典型名稱。
如果一個人在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故意對他人使用武力,則該人犯有攻擊罪。 這可以直接或間接地完成。 如果一個人試圖或威脅對另一個人使用武力,他們也可能犯下攻擊罪。
《刑法》對襲擊的定義很寬泛,這使得實施襲擊變得非常容易。 從本質上講,未經他人同意與他人接觸就足以向一個人收費。 這包括簡單的推或推。 即使只是對另一個人的肢體動作也可能導致您被控毆打。
雖然突擊的門檻不是很高,但了解要求很重要。 例如:申請是什麼意思 強制? 什麼是 意圖? 什麼是 企圖或威脅? 這是什麼意思 同意?
我們的刑事辯護律師盧卡斯·皮爾斯 (Lucas Pearce) 可以與您會面,聽取您的情況,並為您提供法律建議,告訴您如果擔心自己已經或可能被指控犯有毆打罪,該怎麼做。
國內襲擊
儘管刑法典中沒有專門針對家庭暴力的條款,但近年來出現了許多政策變化,現在將特定類型的暴力定性為家庭暴力。 因此,某些警察和政府的授權說明了防禦此類攻擊的獨特性和棘手性。
家庭情況的特點可能是丈夫和妻子、普通法配偶或可能只是重要的其他人。 由於家庭關係的複雜性,在這些情況下的攻擊需要與其他攻擊截然不同的方法。 例如,可能涉及兒童或可能有暴力史。
無論情況有何獨特之處,重要的是要了解政府如何接收和審查家庭暴力指控,因為通常在接到 911 電話時就開始了。 如果您捲入家庭暴力並需要了解您的選擇,請盡快與 Pax Law 取得聯繫。
攻擊造成身體傷害(“ABCH”)
《刑法》第 267 條規定的一項罪行是,有人襲擊他人並對該人造成身體傷害。 許多與攻擊相同的要求必須存在。
理解的本質 身體損傷 如果您已根據本節受到指控,這一點非常重要,這可能包括對他人造成的任何傷害,從而影響他人的健康或舒適。 例如,輕微的瘀傷或腫脹可能構成身體傷害。 與毆打一樣,對他人造成身體傷害並不需要太多。
同樣重要的是要了解一個人不能同意身體傷害。 換句話說,如果您被控 ACBH,您不能聲稱您已獲得您造成身體傷害的人的同意。
使用武器攻擊
如果某人在攻擊他人時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器,則構成《刑法》第 267 條下的另一項罪行。
大多數人都了解武器是什麼的一些更明顯的定義。 例如,槍和刀。 但是,了解刑法對武器的定義很重要。 根據《刑法》,幾乎所有設計或打算用作武器的東西都可以用作武器。 這可能包括諸如鋼筆、石頭、汽車、鞋子、水瓶或棍子之類的東西。
如您所見,使用任何物品襲擊某人可能會導致根據本節受到指控。 根據《刑法》,不僅僅是常規和明顯的物品可以用作武器。
性攻擊
根據《刑法》第 271 條的規定,在涉及性的情況下發生任何攻擊均構成犯罪。 像許多形式的攻擊一樣,困難的產生是由於該部分的廣泛性質以及什麼構成了“性性質”。 很難將可怕的性侵犯行為與瞬間的非自願觸摸區分開來。
在性侵犯案件中,大部分結果取決於證人的可信度。 在確定所發生事情的真實性時,通常是他說她說的情況。 受害人和被指控的罪犯通常對導致指控的情況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也有針對性侵犯的辯護是基於被指控的罪犯在當時情況下的看法。 因此,在處理性侵犯指控時,仔細審查警方報告和證人證詞至關重要。 如果您擔心自己可能會被控性侵犯,請務必盡快與律師交談。
嚴重襲擊
根據《刑法》第 268 條,當某人傷害、致殘、毀容或危及他人生命時,即構成犯罪。 嚴重毆打是一項極其嚴重的刑事指控。
某人是否傷害、致殘、毀容或危及他人的生命將始終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例如,骨折、關節脫臼或腦震盪。 重要的是要了解,對於什麼是傷害、致殘、毀容或危及某人的生命,並沒有詳盡的清單。 在考慮嚴重傷害指控時,仔細審查所受的任何傷害非常重要。
常見問題
攻擊——最常見的攻擊類型是什麼?
襲擊——向某人扔東西是襲擊嗎?
攻擊——辱罵是攻擊嗎?
人身攻擊——在加拿大,人身攻擊的最低刑期是多少?
家庭暴力——如果我對我的配偶或另一半報警,會發生什麼?
家庭暴力——我如何撤銷對我的配偶或重要其他人的指控?
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警察是向檢察官(政府)建議指控的人。 然後由檢察官決定您的配偶或重要的其他人是否會被指控犯有刑事罪。 重要的是要了解您的配偶或重要的其他人是否會被起訴並不取決於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