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常被問及撤銷婚前協議的可能性。 有些客戶想知道 如果他們的關係破裂,婚前協議是否會保護他們. 其他客戶有一份他們不滿意並希望擱置的婚前協議。

在這篇文章中,我將解釋婚前協議是如何被擱置的。 我還會寫一個 2016 年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婚前協議被擱置的案例作為例子。

家庭法 – 擱置有關財產分割的家庭協議

《家庭法》第 93 條賦予法官撤銷家庭協議的權力。 但是,在撤銷家庭協議之前,必須滿足第 93 節中的標準:

93 (1) 如果配偶雙方有一份關於財產和債務分割的書面協議,並且每個配偶的簽名由至少一個其他人見證,則本節適用。

(2) 為第 (1) 款的目的,同一人可以見證每個簽名。

(3) 應配偶一方的申請,最高法院可撤銷或以根據本部分作出的命令替換第 (1) 款所述協議的全部或部分,但前提是確信存在以下一種或多種情況,當各方簽訂協議:

(a) 配偶未能披露重大財產或債務,或與協議談判相關的其他信息;

(b) 配偶一方不正當地利用另一方的弱點,包括另一方的無知、需要或痛苦;

(c) 配偶不了解協議的性質或後果;

(d) 根據普通法會導致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無效的其他情況。

(4) 如果最高法院在考慮所有證據後不會用與協議中規定的條款有實質性差異的命令替換協議,則最高法院可以拒絕根據第 (3) 款採取行動。

(5) 儘管有第 (3) 款的規定,如果最高法院確信當雙方訂立協議時不存在該款所述的任何情況,最高法院可以撤銷或用根據本部分作出的命令替換協議的全部或部分,但考慮到以下因素,該協議非常不公平:

(a) 自達成協議以來已過去的時間長度;

(b) 配偶雙方在達成協議時的意圖是為了實現確定性;

(c)配偶雙方依賴協議條款的程度。

(6) 儘管有第 (1) 款的規定,如果法院認為在所有情況下這樣做都是合適的,最高法院可以將本節適用於未經見證的書面協議。

《家庭法》於 18 年 2013 月 18 日成為法律。在此之前,《家庭關係法》管轄該省的家庭法。 撤銷 2013 年 XNUMX 月 XNUMX 日之前簽訂的協議的申請根據《家庭關係法》作出決定。 《家庭關係法》第 65 條 具有類似於《家庭法》第 93 條的效力:

65  (1) 如果根據第 56 條第 6 部分或他們的婚姻協議(視情況而定)關於配偶之間財產分割的規定在考慮到

(a) 婚姻的持續時間,

(b) 配偶分居和分居的時間長短,

(c) 取得或處置財產的日期,

(d) 一方配偶通過繼承或贈與獲得財產的程度,

(e) 配偶雙方成為或保持經濟獨立和自給自足的需要,或

(f) 與財產的獲取、保存、維護、改進或使用或配偶的能力或責任有關的任何其他情況,

最高法院可根據申請,命令將第 56 條第 6 部分或婚姻協議(視情況而定)涵蓋的財產分成法院確定的份額。

(2) 此外或替代地,法院可以命令將一方配偶的第 56 條第 6 部分或婚姻協議(視情況而定)未涵蓋的其他財產歸於另一方。

(3) 如果考慮到將婚前獲得的養老金部分排除在外,根據第 6 部分劃分養老金是不公平的,並且不方便通過重新分配對另一項資產的權利來調整分配,最高法院, 根據申請,可以將配偶和成員之間排除的部分分成法院確定的股份。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一些可以說服法院撤銷婚前協議的因素。 這些因素包括:

  • 簽署協議時未向合作夥伴披露資產、財產或債務。
  • 利用伴侶的財務或其他弱點、無知和痛苦。
  • 一方在簽署協議時不了解協議的法律後果。
  • 如果該協議根據普通法規則是可撤銷的,例如:
    • 該協議是不合情理的。
    • 該協議是在不當影響下簽訂的。
    • 訂立合同時,其中一方不具有訂立合同的法律行為能力。
  • 如果基於以下原因,婚前協議顯著不公平:
    • 自簽署以來的時間長度。
    • 配偶雙方在簽訂合同時要達到確定性的意圖。
    • 夫妻雙方對婚前協議條款的依賴程度。
HSS 訴 SHD,2016 BCSC 1300 [HSS]

HSS 是家道中落的富家女繼承人 D 夫人與白手起家的律師 S 先生之間的家庭訴訟案。 S先生與D太太結婚時,兩人簽訂了一份婚前協議,以保護D太太的財產。 然而,到開庭時,D 夫人的家人已經失去了相當一部分財產。 儘管從各方面來看,D 夫人仍然是一個富有的女人,從她的家人那裡收到了數百萬美元的禮物和遺產。

S 先生在結婚時並不富有,但到 2016 年受審時,他的個人財富約為 20 萬美元,是 D 女士資產的兩倍多。

在審判期間,雙方有兩名成年子女。 大女兒 N 在年幼時有嚴重的學習困難和過敏症。 由於 N 的健康問題,D 女士不得不離開她在人力資源部的豐厚職業來照顧 N,而 S 先生則繼續工作。 因此,D 女士在 2003 年雙方分居時沒有收入,到 2016 年她也沒有重返賺錢的職業。

法院決定撤銷婚前協議,原因是D太太和S先生在簽訂婚前協議時沒有考慮生育健康困難的孩子的可能性。 因此,D太太在2016年沒有收入,無法自給自足,是婚前協議的意外結果。 這種意想不到的後果證明了將婚前協議擱置一旁是合理的。

律師在保護您的權利方面的作用

如您所見,婚前協議可能被擱置的原因有很多。 因此,您必須在經驗豐富的律師的幫助下起草和簽署婚前協議。 律師可以起草一份完整的協議,以減少將來變得不公平的可能性。 此外,律師將確保協議的簽署和執行在公平的情況下進行,以使協議不可撤銷。

如果沒有律師協助起草和執行婚前協議,婚前協議受到質疑的機會就會增加。 此外,如果婚前協議受到質疑,法院更有可能將其擱置。

如果您正在考慮與您的伴侶同居或結婚,請聯繫 阿米爾·戈爾巴尼 關於獲得婚前協議以保護您自己和您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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