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許多國際學生來說,在加拿大學習是夢想成真。 收到加拿大指定學習機構 (DLI) 的錄取通知書,您會覺得辛苦的工作已經過去了。 但是,根據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 (IRCC) 的數據,大約 30% 的學習許可申請被拒絕。

如果您是一名被拒絕獲得加拿大學習許可的外國學生申請人,您會發現自己處於極度失望和沮喪的境地。 您已經被加拿大大學、學院或其他指定機構錄取,並且已經仔細準備了許可申請; 但出了點問題。 在本文中,我們概述了司法審查過程。

學習許可申請被拒的常見原因

在大多數情況下,IRCC 會向您提供一封概述拒絕原因的信件。 以下是 IRCC 可能拒絕您的學習許可申請的七個常見原因:

1 IRCC 質疑你的錄取通知書

在您可以在加拿大申請學習許可之前,您必須收到加拿大指定學習機構 (DLI) 的錄取通知書。 如果簽證官懷疑你的錄取通知書的真實性,或者你是否滿足項目要求,你的錄取通知書可能會被拒絕。

2 IRCC 質疑您的經濟支持能力

您必須證明您有足夠的錢支付前往加拿大的旅行費用、支付學費、在學習期間養活自己並支付回程交通費。 如果任何家庭成員將與您一起留在加拿大,您必須證明也有錢支付他們的費用。 IRCC 通常會要求提供六個月的銀行對賬單,以證明您有足夠的“show money”。

3 IRCC 詢問你畢業後是否會離開這個國家

您必須讓移民官相信您來加拿大的主要目的是學習,並且您將在學習期結束後離開加拿大。 雙重意圖是指您同時申請加拿大永久居留權和學生簽證的情況。 在雙重意圖的情況下,您需要證明如果您的永久居留權被拒絕,當您的學生簽證到期時您將離開該國。

4 IRCC 質疑您選擇的學習計劃

如果移民官不理解您選擇項目的邏輯,您的申請可能會被拒絕。 如果你選擇的課程與你過去的教育或工作經歷不符,你應該在你的個人陳述中解釋你改變方向的原因。

5 IRCC 質疑您的旅行或身份證件

您需要提供完整的旅行歷史記錄。 如果您的身份證件不完整或您的旅行歷史中有空白,IRCC 可能會確定您在醫學上或刑事上不允許進入加拿大。

6 IRCC 注意到文件質量差或含糊不清

您需要提供所有要求的文件,避免含糊、廣泛或不充分的細節來證明您作為合法學生的意圖。 不良或不完整的文檔和含糊不清的解釋可能無法清楚地說明您的意圖。

7 IRCC 懷疑所提供的文件歪曲了申請

如果認為某份文件對申請的陳述有誤,這可能會導致簽證官得出結論認為您不可入境和/或有欺詐意圖。 您提供的信息必須清楚、完整和真實地呈現。

如果您的學習許可被拒絕,您可以做什麼?

如果你的學習許可申請被 IRCC 拒絕,你可以在新的申請中說明被拒絕的原因,或者你可以通過申請司法審查來回應拒絕。 在大多數複審案例中,與經驗豐富的移民顧問或簽證專家合作準備並重新提交更有力的申請,可以獲得更高的批准機會。

如果問題看起來不容易糾正,或者 IRCC 提供的理由似乎不公平,可能是時候諮詢移民律師以獲得對決定的正式審查的幫助。 在許多情況下,拒絕學習許可是由於未能完全滿足一項或多項資格標準而導致的。 如果可以證明您確實符合標準,您就有理由向加拿大聯邦法院申請司法審查。

學生簽證拒籤的司法審查

根據加拿大的司法審查程序,行政、立法和行政行為須由司法部門審查。 司法審查不是上訴。 這是向聯邦法院提出的申請,要求其“審查”行政機構已經做出的決定,申請人認為該決定是不合理或不正確的。 申請人試圖質疑不利於他們利益的決定。

合理性標準是默認的,它認為決策可以落在某些可能和可接受的結果範圍內。 在某些有限的情況下,由於憲法問題、對司法系統至關重要的問題或涉及管轄範圍的問題,正確性標準可能會適用。 對簽證官拒絕學習許可的司法審查基於合理性標準。

在這些案件中,法院無法查看新的證據,申請人或律師只能提供在行政決策人面前更加明確的證據。 應該注意的是,自我代表的申請人很少能成功。 如果司法審查申請本身存在缺陷,更好的解決辦法可能是重新申請。

聯邦法院將乾預的錯誤類型包括決策者違反公平行事義務的申請,決策者忽視證據,決策者面前的證據不支持決策者,決策者對特定主題的法律理解錯誤或對案件事實適用法律錯誤,決策者誤解或曲解事實,或決策者有偏見。

聘請熟悉被拒絕的特定申請類型的律師很重要。 不同的拒絕會有不同的後果,專業的建議可以決定是否在即將到來的秋季學期上學。 許多因素會影響到每個決定是否繼續申請休假和司法審查。 您律師的經驗對於確定是否存在錯誤以及您獲得司法審查的機會至關重要。

最近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長)訴瓦維洛夫案為加拿大復審法院的行政決定複審標準提供了一個明確的框架。 決策者——在這種情況下是簽證官——在做出決定時不需要明確參考所有證據,儘管假定簽證官會考慮所有證據。 在很多情況下,律師會試圖證明簽證官在做出決定時忽略了重要證據,以此作為推翻拒籤的依據。

聯邦法院是質疑學生簽證拒籤的正式方法之一。 這種質疑方法稱為請假和司法審查申請。 休假是一個法律術語,意思是法院將允許就此事舉行聽證會。 如果獲得許可,您的律師將有機會直接與法官討論您案件的是非曲直。

請假申請有時間限制。 申請休假和對官員的決定進行司法審查必須在申請人被通知或以其他方式了解加拿大境內決定之日起 15 天內開始,海外決定必須在 60 天內開始。

司法審查程序申請的目的是讓聯邦法院法官推翻或擱置拒絕決定,因此該決定將被發回,由另一名官員重新決定。 成功申請司法复核並不代表你的申請已獲批准。 法官將評估移民官的決定是否合理或正確。 司法審查程序聽證會上不會提供任何證據,但這是一個向法庭陳述意見的機會。

如果法官同意您律師的論點,他/她將從記錄中刪除拒絕決定,您的申請將被發回簽證或移民辦公室,由新官員重新考慮。 同樣,司法審查聽證會上的法官通常不會批准您的申請,而是會給您機會提交您的申請以供重新考慮。

如果您被拒絕或被拒絕學習許可,請聯繫我們的一位移民律師,以幫助您完成司法審查程序!


資源:

我的訪客簽證申請被拒絕了。 我應該重新申請嗎?
向加拿大聯邦法院申請司法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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