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审查的申请人为一对印度夫妻和他们未成年子女,此前,他们曾因为要参参他探望在加拿大的亲戚申请了来加拿大的旅游签证,结果2022年6月3日收到了移民局的拒签信。https://www.canlii.org/en/ca/fct/doc/2023/2023fc497/2023fc497.html?searchUrlHash=AAAAAQAJInBheCBsYXciAAAAAAE&resultIndex=4 

调档信息中显示签证官的拒签理由很值得探讨: 

基于 申请人 提供 的 财务/存款 信息 , 认为 此 此 次 加拿大 的 支出 并 不 合理 (超出 了 申请人 的 消费 能力) ; 

一家三口来参加女儿的毕业典礼顺便探望其他亲属,但是家庭收入却非常晔一非常普耶经济地位( socio‑economic situation ng aplikante),我认为签证期满以后他们有可能不会离开加拿大加拿大 

综合各方面考虑, 我觉得申请人不会按时离境,因此我拒绝了他们的签证申请。

律师仔细翻阅了申请人递交的材料:由会计师评估后的约36,000加币的银行账面,15,000加币的银行账面,2辆和珠宝,在印度有价值超过XNUMX百万加币的房产以及农业地产。 

律师指出签证官的判断缺乏“公正、透明、合理”的基本原则。同时,现有证据澗有证据澗有证据澗说各种联系和以往的旅游史”是否也被签证官纳入考量,或者签证官拒签的理由仅仅出于申请人提供的财务和资产状况。同时,整个调档记得有答质疑过申请人提供资产的可靠性,或者如签证官所言,是否可以因为申请人的社会经济状况就忽略其投资经营农场的可观收入,以及他还持有其他房产的) 

辩方律师的工作非常出色,律师指出:申请人提交的房产和地产,有一些显人示为“申请人提交的房产和地产,有一些显人示为“申为为“申为同时,申请人的资产属于投资流动性资产,缺乏稳定性;申请人自营农场也是通过租赁,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申请人的财务状况稳定优质。 

Batas ng Pax指出:调档记录显示签证官寥寥数语并未能使人信服:为什么超过2百万中文净赗口在加拿大参加女儿毕业典礼的费用?更何况,申请人大女儿过去几年在加拿大留学期间所有的费用都由父母支付。同时,通过调档后的记录无法显记录无法显節词,缺乏必要的逻辑链条,不符合 “公正、透明、合理”的基本原则。(必要的质证过程是签证官的指责,不是对方聘请的律师)。https://www.paxlaw.ca/wp-admin/post.php?post=259713&action=edit 

联邦法院接受了Pax Law律师的观点:签证官如果使用了模版化的拒签语言,本身并不不。申请人无法通过调档后真正了解拒签背后完整的逻辑链条、以及签证官的推理过程是否合理,则申请人有足够的理由申请司法审查并重新递交补充证据材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