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类移民简介

  • 家庭的广义定义:该政策承认不同的家庭结构,包括普通法、夫妻和同性伴侣关系,反映了现代社会规范。
  • 18 岁起的担保资格: 加拿大公民 永久居民年满 18 岁后即可担保亲属。
  • 受抚养子女标准:包括 22 岁以下的儿童,扩大了可被视为受抚养人的范围。
  • 父母和祖父母赞助:要求担保人连续三年证明财务稳定,确保他们能够赡养其亲属。
  • 收养和公民身份:如果收养父母之一是加拿大人,被收养的孩子可以直接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这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
  • 赞助期限:承诺期限从 3 年到 20 年不等,具体取决于家庭关系,表明长期责任。
  • 健康相关豁免:配偶和 22 岁以下的受抚养子女可免除某些与健康相关的禁止入境规定,从而简化了他们的移民程序。
  • 有限上诉权:如果因安全威胁、侵犯权利或犯罪等严重问题而被拒绝入境,上诉权受到限制,凸显了程序的严格性。

谁可以被赞助?

  • 综合赞助名单:包括直系亲属和大家庭成员,例如配偶、子女和孤儿亲属。
  • 纳入受抚养家庭成员:允许更广泛的担保范围,包括主申请人的家属。

配偶关系

  • 赞助规则的演变:由于其复杂性和执行方面的挑战,该政策不再支持基于参与的赞助。
  • 加拿大境内的赞助机会:允许居民担保加拿大境内的配偶和同居伴侣,甚至对那些非正常移民身份的人也有规定。
  • 赞助方面的挑战:强调家庭面临的困难,包括经济紧张和漫长的等待时间,并采取工作许可证等措施来缓解其中一些挑战。

配偶类别

  • 真实关系测试:确保配偶关系真实,并非主要为了移民福利。
  • 法定婚姻要求:婚姻必须在发生地并根据加拿大法律合法有效。
  • 对同性婚姻的承认:取决于婚姻在婚姻发生国和加拿大的合法性。

同居伴侣

  • 定义关系:需要在夫妻关系中持续同居至少一年。
  • 关系证明:需要各种形式的证据来证明关系的真实性。

夫妻关系与夫妻伴侣担保:

  • 夫妻关系:该术语描述了所有配偶、普通法伴侣和事实婚姻伴侣之间关系的性质。
  • 夫妻伴侣担保:由于缺乏合法婚姻或同居(通常是由于法律或社会障碍)而无法担保或被担保的夫妇的特定类别。
  • 夫妻伴侣担保的资格:
  • 适用于异性和同性伴侣。
  • 专为那些由于移民障碍、婚姻状况问题或申请人所在国家的性取向限制等障碍而无法合法结婚或连续同居一年的人而创建。
  • 承诺的证据:
  • 夫妻伴侣应通过各种文件来证明他们的承诺,例如相互指定为受益人的保险单、共同财产所有权的证明以及共同财务责任的证据。
  • 该证据有助于确定夫妻关系的性质。
  • 评估夫妻关系的注意事项:
  • 联邦法院承认不同国家不同道德标准的影响,特别是在同性关系方面。
  • 该关系应表现出足够的婚姻特征,以确认其不仅仅是进入加拿大的一种手段。

家庭班赞助的排除标准

  1. 年龄限制: 18岁以下的申请人被排除在外。
  2. 之前的赞助限制:如果保荐人之前已经保荐过一位合伙人,并且承诺期尚未结束,则不能再保荐其他合伙人。
  3. 担保人目前的婚姻状况:如果担保人已与另一个人结婚。
  4. 分居情况:如果担保人与申请人分居至少一年,并且任何一方存在其他普通法或婚姻关系。
  5. 婚姻中的身体存在:双方不在场的情况下举行的婚姻不予承认。
  6. 非随行家属未接受检查:如果申请人在担保人之前的 PR 申请期间是非随行家庭成员,并且没有接受检查。

排除的后果

  • 无上诉权:如果申请人根据这些标准被排除在外,则无权向移民上诉部门 (IAD) 提出上诉。
  • 人道主义和同情 (H&C) 考虑:唯一可能的救济是基于 H&C 理由请求豁免,强调由于迫不得已的情况,应放弃常规 IRPR 要求。
  • 司法审查:如果 H&C 请求被拒绝,可以选择向联邦法院寻求司法审查。

第 117(9)(d) 条案件:处理非随行家庭成员

  • 强制披露:担保人必须在申请永久居民时披露所有家属。如果不这样做,可能会导致这些家属被排除在未来的资助之外。
  • 法律解释:法院和移民小组对充分披露的解释各不相同。在某些情况下,即使不完整的披露也被认为是足够的,而在其他情况下,则需要更明确的披露。
  • 不披露的后果:无论资助者的意图如何,不披露信息都可能导致未披露的家属被排除在家庭类别之外。

排除关系的政策和指南

  • IRCC 指南: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 (IRCC) 提供了处理涉及被排除关系的案件的指南,强调需要彻底、准确地披露所有家庭成员的情况。
  • H&C 理由的考虑:在未披露的情况下,官员可以酌情考虑 H&C 理由,重点关注是否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导致未能申报家庭成员。
  • IAD缺乏管辖权:如果个人符合第 117(9)(d) 条的排除标准,IAD 无权提供救济。

不诚实的关系

定义和标准

  • 便利关系:被认定为主要以移民为目的的关系,不被认为是真实的。
  • 法律框架:IRPR 第 4(1) 条将这些关系归类为恶意关系。
  • 法院的立场:强调评估双方的证据以确定关系的真实性。

评估的关键要素

  • 移民的主要目的:主要为了移民福利而建立的关系属于此项审查范围。
  • 关系的真实性:检查关系当前的真实状态。
  • 文化考量:在包办婚姻很常见的文化中,包括移民在内的实际考虑因素通常是决策过程的一部分。

官员评估的因素

  • 婚姻真实性:审查婚姻证据,例如照片和证书。
  • 同居:核实住在一起的夫妇,可能包括家访或面谈。
  • 了解合作伙伴的背景:了解彼此的个人、文化和家庭背景。
  • 兼容性和自然进化:年龄、文化、宗教以及关系如何发展的兼容性。
  • 移民历史和动机:过去曾尝试移民加拿大或关系中的时机可疑。
  • 家庭意识和参与:家庭成员对这种关系的认识和参与。

文件和准备

  • 综合文件:有足够且令人信服的文件来支持关系的真实性。
  • 个人访谈:面谈的需要会增加压力并延长处理时间;因此,强有力的证据可以帮助避免这种必要性。

律师的角色

  • 识别不真实的关系:警惕非真诚关系的迹象,例如语言障碍、没有同居计划或婚姻财务交易。
  • 尊重文化规范:认识到真正的关系可能并不总是符合社会期望,并敦促官员仔细考虑个别案件。

担保家庭成员移民的压力

签证官会确定配偶担保申请中关系的真实性,并经常寻找表明关系可能不真实或主要用于移民目的的具体指标或“危险信号”。 2015 年《多伦多星报》的一篇文章指出,其中一些危险信号可能会引起争议或被视为歧视。这些包括:

  1. 教育文化背景:教育水平或文化背景的差异,例如受过大学教育的中国公民与非中国公民结婚。
  2. 婚礼详情:举行小型私人仪式或由部长或太平绅士主持的婚礼,而不是大型传统仪式。
  3. 婚宴自然:在餐厅举办非正式婚宴。
  4. 担保人的社会经济地位:如果担保人没有受过教育、从事低薪工作或领取福利金。
  5. 照片中的肢体接触:照片中的情侣没有亲吻嘴唇。
  6. 蜜月计划:缺乏蜜月旅行,通常归因于大学承诺或财务限制等限制。
  7. 结婚戒指:没有“钻石”戒指等传统符号。
  8. 婚纱摄影:有专业的婚纱照,但数量很少。
  9. 同居证据:提交穿着睡衣或烹饪等休闲环境的照片以展示同居情况。
  10. 服装的一致性:照片显示这对夫妇在不同地点穿着相同的衣服。
  11. 照片中的身体互动:夫妻俩要么太近,要么尴尬地疏远的照片。
  12. 常见的拍照地点:在照片中经常使用尼亚加拉大瀑布、尼亚加拉湖畔尼亚加拉和多伦多等热门旅游目的地。

官员使用这些指标来审查关系的真实性。然而,文章也提出了一些担忧和论点,即某些标准可能无法公平地代表所有真正的关系,并且可能会无意中对举行非常规或不太传统婚礼庆祝活动的夫妇造成不利影响。

在我们的下一篇文章中了解更多有关家庭移民类别的信息 博客– 什么是加拿大家庭移民类别?|第 2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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