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 BC 省离婚,您必须向法院提交结婚证原件。您还可以提交从人口统计局获得的经核证真实的婚姻登记副本。然后,原始结婚证书将被发送到渥太华,您将永远不会再看到它(在大多数情况下)。

加拿大的离婚受以下法律管辖: 离婚法,RSC 1985,c 3 (2nd 补充)。为了申请离婚,您应该首先提交并送达家庭索赔通知。有关证书的规则在 最高法院家庭规则 4-5(2):

结婚证需提交

(2) 在家庭法案件中第一个提出离婚或无效主张的文件的人必须与该文件一起提交结婚证书或婚姻登记证书,除非

(a) 备案文件

(i) 列出该证明未与文件一起提交的原因,并说明该证明将在家庭法案件开始审理之前或在申请离婚或无效令之前提交,或

(ii) 列出无法提交证书的原因,以及

(b) 登记官对未能或无法提交此类证书的理由感到满意。

加拿大婚姻

如果您丢失了 BC 证书,您可以通过人口统计局在此处申请一份:  结婚证书 –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gov.bc.ca)。对于其他省份,您必须联系该省政府。

请记住,经过认证的结婚证书副本不仅仅是经过公证人或律师认证的结婚证书原件。经核证真实的结婚证书副本必须来自人口统计局。

涉外婚姻

如果您在加拿大境外结婚,并且符合加拿大离婚规定(即配偶一方在 BC 省惯常居住 12 个月),则申请离婚时必须持有外国证明。这些副本都可能从处理婚姻记录的政府办公室获得。

您还必须由认证翻译员翻译该证书。您可以在 BC 翻译协会找到认证翻译: 主页 –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翻译协会 (STIBC).

认证翻译员将宣誓翻译宣誓书,并附上翻译件和证书作为证据。您将把整个包裹与离婚家庭索赔通知一起提交。

如果拿不到证书怎么办?

有时,特别是在外国婚姻中,一方不可能或很难取回其证书。如果是这种情况,您必须在家庭索赔通知附表 1 的“婚姻证明”下解释原因。 

如果您能够在晚些时候获得证书,那么您需要解释在案件审理或离婚最终确定之前提交该证书的原因。

如果登记员批准您的推理,您将获准根据以下规定在没有证明的情况下提交家庭索赔通知: 最高法院家庭规则 4-5(2)。 

如果离婚结束后我想要回我的证书怎么办?

离婚完成后,您通常不会取回证书。但是,您可以请求法院将其返还给您。您可以通过寻求法庭命令来做到这一点,要求一旦根据《家庭索赔通知》附表 5 完成离婚,将证书退还给您。

帕克斯法律可以帮助你!

我们的律师和顾问愿意、准备好并且能够为您提供帮助。请访问我们的 预约页面 与我们的一位律师或顾问预约;或者,您可以致电我们的办公室: +1-604-767-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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