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头离婚——如何在没有法庭听证会的情况下离婚

当两个配偶想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离婚时,他们需要加拿大法官的命令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 在下面 离婚法,RSC 1985,c 3(第二补充) 在他们可以合法离婚之前。 案头离婚令、无辩护离婚或无争议离婚是在法官审查离婚申请并“在案头”上签署离婚令后发出的命令,无需举行听证会。

法官需要在他们面前有具体的证据和文件才能签署案头离婚令。 因此,您在准备申请时必须格外小心,以免错过任何必需的文件或步骤。 如果您的申请缺少部分,法院登记处将拒绝它并向您提供拒绝的理由。 您必须解决问题并重新提交申请。 这个过程将根据需要多次进行,直到申请包括法官签署和批准离婚令所需的所有证据。 如果法院登记处很忙,他们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来审核您每次提交的申请。

在准备案头离婚申请时,我依靠清单来确保所有必需的文件都包含在我的申请中。 我的主要清单包括必须提交的所有文件的清单,以及必须包含在这些文件中以便法院登记处接受它们的特定信息:

  1. 向法院登记处提交家庭索赔通知、联合家庭索赔通知或反诉。
    • 确保它包含离婚索赔
    • 与家庭索赔通知一起提交结婚证书。 如果您无法获得结婚证书,您将不得不起草宣誓书供婚礼见证人宣誓。
  2. 向配偶另一方送达家庭索赔通知,并从送达家庭索赔通知的人那里获得亲自送达的宣誓书。
    • 个人送达宣誓书必须具体说明送达人(送达家庭索赔通知的人)如何识别另一方配偶。
  1. 以 F35 表格(可在最高法院网站上获取)起草一份申请。
  2. 准备离婚申请人的 F38 表格宣誓书。
    • 宣誓书必须由申请人(宣誓人)和宣誓官签署。
    • 宣誓书的证物必须由专员证明,所有页面必须根据最高法院家庭规则连续编号,并且对印刷文本的任何更改必须由宣誓人和专员签名。
    • F38 宣誓书必须在提交案头离婚令申请后 30 天内宣誓,在答辩人提交答复的时间到期后,以及双方分居一年后。
  3. 以 F52 表格(可在最高法院网站上获取)起草一份离婚令。
  4. 法院书记员需要签署一份诉状证明,证明案件中提交的文件是充分的。 在您的申请中附上空白证书。
  5. 根据此案件是无辩护家庭案件的原因,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 包括申请以寻求对家庭索赔的回应。
    • 在表格 F7 中提交撤回通知。
    • 提交双方律师的一封信,确认除离婚以外的所有问题都已在双方之间解决,并且双方都同意离婚令。

您只能在双方分居一年、家庭索赔通知已送达并且您的家庭索赔通知答复期限已满后才能提出案头离婚申请。

完成所有必需的步骤后,您可以在开始家庭索赔的同一法院登记处提交离婚案头申请。 但是,请注意,上述步骤假定双方已经解决了除获得离婚令的要求之外的所有问题。 如果双方还有其他问题需要解决,例如家庭财产的分割、配偶赡养费的确定、抚养安排或子女抚养费问题,双方首先需要解决这些问题,或许可以通过协商和签署协议来解决这些问题。分居协议或进行审判并征求法院对这些问题的意见。

案头离婚程序是分居夫妇获得离婚令的最快和最简单的方法,并且仅适用于解决了除离婚令要求之外的所有问题的夫妻。 如果一对夫妇有 婚约 or 预婚 在他们成为配偶之前,这就是为什么我建议我所有的客户考虑准备和签署婚姻协议。

如果您在准备和提交案头离婚申请方面需要帮助, 我和 Pax Law Corporation 的其他律师 具备协助您完成此过程所需的经验和知识。 今天就联系我们,咨询我们可以提供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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